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暂行)

作者:jwc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15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当前的教育资源、学生状况和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特制定转专业管理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2、转专业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

3、一年级学生在录取报到后,在规定转专业的时间内可调整一次专业。

二、适用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取得专科(高职)学籍的一年级学生。

三、申请审批程序

1、学生转专业时应在规定的转专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在教务处领取《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每学年新生入学报到后一月之内,各系部将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学生的数量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办理转专业结束后一个月内教务处将统一下发转专业学生名单。

3、若某一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该专业教学资源的承担能力,学院有权通过公平竞争择优批准。

四、申请、审批时间

1、学生个人应在报到之后一月之内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2、教务处、转出、转入系部在第十周之前完成学生转专业的审批手续。

3、办理转专业时间结束后一个月内,转出、转入系部应当做好相应学籍手续的交接。

4、学院严格执行转专业审批时间,逾期学院不再接受任何学生个人申请。

五、申请条件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转入专业有兴趣且确有专长者;

(2)因身体原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

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正当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院审核确认者。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一年级学生报到后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2)学院在招生录取时有明确限制,文科生不能转入只招收理科生的专业者;

(3)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申请人不能达到者;

六、其他说明

1、学生在未接到教务处正式通知前,均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教学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学生身份进行任何活动,擅自转专业的学生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转专业后,学生应当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转入专业学费高于原专业者,须补交差额部分,低于原专业者,不再退还学费的差额。

3、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发放者不再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

七、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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