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批阅、分析和保存的要求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04-22   点击数:

甘机职院教字〔2011〕08号

试卷批阅、分析和保存的要求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水平评估检查的重要教学文件,为规范本项工作,特将试卷批阅的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一、试卷批阅总体要求

1、教师在批阅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阅,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

2、教师在批阅试卷之前应根据考场记录单清点试卷份数,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教务处(中专试卷报中专综合办公室,技校试卷报技校综合办公室)。

3、教师在批阅试卷时应使用红色中性笔或钢笔批阅试卷当中的所有试题。

4、试卷批阅由系、部主任组织承担该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完成,公共基础课程和有两名(含两名)以上任课教师的课程试卷应采用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集体批阅。

二、批阅标记的具体要求

1、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左侧得分栏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评卷人签名;

2、对于选择、判断、填空等小题的批阅,答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对于问答、简答、计算、编程等题目的批阅,答案完全正确的打“√”,完全错误的打 “×”,否则打“(乄)”。答案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并按照参考答案中的评分标准给出步骤分数,记正分,记分位置在相应步骤的右侧。

3、对于在批阅试卷过程中出现的误批(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线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上改判教师的全名;

4、批阅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5、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阅无关的字迹;

6、参加集体阅卷的教师必须在批阅之后的试卷封皮上签名。

7、阅卷结束后,各系、部要督促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8、每门课程的卷面得分、原始成绩单、电子文档的成绩三者要一致;

三、试卷批阅的复查

1、试卷批阅工作完成以后,各系部应进行认真复查,特别是卷面得分在60分左右的试卷,要认真、细致地复查,避免出现误判、漏判和送分现象。各系部主任负责本部门所有试卷批阅的安排和复查工作,试卷批阅结束以后,应对试卷批阅的质量再次抽查。

2、教师在试卷批阅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系部主任,并由主管领导裁决,重大问题交由学院研究解决。

四、试卷分析与保存

1、试卷批改与复查工作完成以后,任课教师要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试卷分析表》,根据单双号考场的成绩分布从命题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程度、覆盖面、题型、题量、考生掌握程度等方面进行试卷分析,要写出试卷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整改措施或建议。

2、试卷批改完毕后,中专试卷(学生答卷)、考场记录单、考场试卷分析表、考试试卷A、B卷(打印稿和电子稿)、成绩报告单(打印稿和电子稿)由中专综合办公室交至教务处资料室登记并统一保存。

技校试卷(学生答卷)、考场记录单、考场试卷分析表、考试试卷A、B卷(打印稿和电子稿)、成绩报告单(打印稿和电子稿)由技校综合办公室交至教务处资料室登记并统一保存。

高职试卷(学生答卷)、考场试卷分析表、成绩报告单、(打印稿和电子稿)由各系、部交至教务处资料室登记并统一保存。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试卷批阅、分析、保存 要求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1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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